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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寄存或者出卖、转让或者赠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档案寄存或者出卖、转让或者赠送行政许可类项目.doc

办理机构
1.办理机构:花溪区档案局业务科
2.办理地址:花溪区贵筑办事处民主路46号
3.联系方式:
邮   编:550025
电   话:3851715

办事指南

⒈办理程序(或流程) :
⑴申请人提出申请,花溪区档案局业务科受理;
⑵花溪区档案局业务科作出审查并报局主管领导审批决定;
⑶送达申请人
⒉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:
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;情况复杂,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,经花溪区档案局局长批准,可以延长十日,并制作档案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,发送申请人,说明延期理由。
⒊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:
  ⑴申请书主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:
①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②档案名称、内容、规格、数量;
③档案移转方式(出卖、转让、赠送、交换、携带出境)和事由;
④申请单位或个人意见(盖章);
⑤档案或档案的复制件有受让单位的,应注明受让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⑥受理部门认为必须载明的其他事项。
⑵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;
⑶申请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,受托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,出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

查询方式
1.电话:3851715

投诉方式
1.电话投诉:
①联系途径:38598935
②办理程序: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决定——送达
③投诉处理时限:按照《信访条例》相关规定办理

2.信件投诉:
①联系途径: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
②办理程序: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决定——送达
③投诉处理时限:按照《信访条例》相关规定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