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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府发〔
2007〕
32号
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花溪区非物质文化
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
花溪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小组各成员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
2005〕
18号)文件精神,按照省政府、省文化厅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筑府办发〔
2006〕
64号)文件要求,通过省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的严格评审,区人民政府同意将
“花溪苗族跳场
”等
39个民族民间文化项目列为我区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。现将代表作名录予以公布。
附件:花溪区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
二○○七年九月七日
附件:
花溪区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
名
录
(
39个)
一、民俗类(
6个)
花溪苗族跳场、高坡苗族射背牌、花溪区石板镇舞龙、花溪地区苗族斗牛、花溪地区布依族丧葬习俗(摩经)、花溪区高坡乡苗族
“悼洞
”
二、民间手工技艺类(
21个)
花溪区苗族挑花制作工艺、青岩玫瑰糖制作工艺、赵司贡茶制作工艺、花溪苗族服饰制作工艺、高坡苗族芦笙制作工艺、高坡苗族银饰制作工艺、青岩刺梨酒米酒制作工艺、花溪布依族纸染绣花制作工艺、花溪区沙陶制作工艺、花溪区青岩镇素席、花溪区高坡乡苗族绣背牌、花溪地区布依族刺绣、花溪区青岩镇纸扎工艺 、花溪区高坡乡布依族糯米酒酿造工艺 、花溪地区布依族竹编工艺、花溪区青岩镇双花醋制作工艺、花溪区青岩镇赵明竹雕工艺 、花溪区青岩镇豆制品制作工艺 、花溪区黔陶土酒药制作工艺、花溪区布依族头饰、花溪区布依族服饰制作工艺
三、民间舞蹈类(
2个)
孟关猴鼓舞、花溪区高坡乡苗族芦笙舞
四、传统戏剧类(
2个)
大寨地戏、青岩花灯戏
五、传统体育竞技类(
1个)
湖潮布依族铁链械
六、民间文学类(
1个)
花溪布依族叙事歌
七、民族民间音乐(
6个)
花溪地区宗教音乐 、花溪地区苗族芦笙、姊妹箫音乐 、花溪地区苗族、布依族唢呐音乐 、花溪区高坡乡苗族杀牛祭祖音乐、舞蹈、花溪区布依族古歌调、花溪区苗族古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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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文化 非物质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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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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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:
区委、人大、政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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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7
年9
月7日
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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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印
45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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